【中国石油昆仑物流吉林分公司连吃2张罚单】6月6月,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拒不改正,被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对其处以罚款共计5500元。另一行政处罚显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000元。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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