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医蔷薇
26-06-16 06:38 微博认证:健康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微博VLOG博主

#让医保每一分钱都花得更值#现在很多地方的职工医保(就是咱们平时交的五险一金里的那个医疗保险),已经改成了 DRG 结算方式。DRG 翻译成中文叫“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有些地方叫 DIP,算法略有不同,但大原则一样。

怎么理解呢?我举个例子(数字是随便编的,只是为了好算,别较真),

老王得阑尾炎住院。针对阑尾炎这个病,医保先定好一个“打包价”,比如 1 万块钱。

如果治疗阑尾炎花了 3 万,医保只按 1 万报销。多花的 2 万,医保不管,要扣医院的,最后可能落实到医生头上。

如果治疗只花了 5 千,医保还是按 1 万给。那多出来的 5 千,就算医院的收入。这收入一部分医院拿,还有一部分算是科室的奖金,分给医生和护士。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是实报实销,花多少报多少,花 1 万报 1 万,花 3 万报 3 万。没有这个“打包价”。

有人会问,那医生会不会让患者全部自费买药,绕过 DRG?不会的。因为 DRG 控制的是住院期间的总花费,不管是医保报销的部分,还是患者自费的部分,统统算在里面。

还有人问,我住院时,好像没感觉到有这个限制啊?那是因为你结算时,只跟医院算账,医院先替你垫付了该报销的钱。过几个月,医保才跟医院真正结算。如果医院花的钱超过了医保的打包价,超出的部分医院自己承担。

所以现在住院,医生会尽量控制费用,能不查的就不查,能省的就省。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以前那种“大处方、大检查”的弊端,让医生和患者一起努力,把病治好、把钱省下来。

当然,这个政策也有它的复杂性。比如病情特别复杂、并发症多,实际花费确实远超打包价,医院可以申请“特病单议”,不一定全部扣医生的钱。不同地区执行细则也有差异。

总之,DRG 的核心思路是,同一个病,医保给一个固定的报销额度;花少了医院赚,花多了医院赔。http://t.cn/Rp7uJzX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