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鞠裳
26-06-15 20:10 微博认证:人文艺术博主

芋奶与芋乸

芋头的别名很多,《史记》叫它「蹲鸱」,《汉书》称作「芋魁」,这都是指大个芋头而称呼的。到了明清,又有一种口语的称呼叫「芋奶」。

俞樾《茶香室续钞》引施鸿保(可斋)《闽杂记》云:

「闽人称芋大者曰芋母,小者为芋子。」

俞曲园是浙江德清人,所以根据自身的方言进一步解释说:

「吾乡称为芋艿,当为芋奶之误。奶即嬭字,俗称母为奶,芋奶亦犹母子之义。因芋字从艸,并改奶作艿耳。」

俞樾认为「芋奶」就是「芋母」,也就是大芋头的意思。但这个词最早的出处,明代黄省曾《种芋法》却说:

「大者,谓之芋头;旁出小者,谓之芋奶。」

即认为「芋奶」是旁生的小芋头,这就与俞樾的说法不一样了。黄省曾是明代著名的农学家,又建有南星草堂亲事农圃,对于鱼蚕芋稻都有丰富的种植经验,他的说法似乎不太可能出错。如果再参考后来的清代厉荃《事物异名录》、陈元龙《格致镜原》所引《蔬谱》也都说:

「大者谓之芋头,嘉定名之博罗;旁生小者谓之芋奶。」

那么似乎,小芋头称作「芋奶」原本并没有什么争议。只是俞樾顺手补上的一段考证,却让这个本来简单的问题变得莫衷一是。以至于后来不少辞书与方言资料索性采取折中的办法,将「芋艿」解释为芋头的统称,不再细分大小了。

其实芋头本身的生长方式,很能解释这个问题。

现代植物学告诉我们,芋头是一种通过地下块茎繁殖的植物,往往会先长成一个较大的主球茎,再从四周萌发出许多较小的子球茎。因此民间常把居中的主茎叫作「芋母」,旁边附生的小芋头则称作「芋子」。

这一类植物的命名大抵如此。譬如闽地人民熟悉的「姜母鸭」,其中的「姜母」便是生姜的老根;至于后来旁出的嫩姜,则称作「仔姜」。母与子的名字,其实是依照植物的生长关系来叫的。

以此看来,施可斋所谓「闽人称芋大者曰芋母」,其实完全没有问题。只不过是浙江人俞樾,借着吴地方言中「奶」与「母」之间的联系,辗转相训,最后反而把大小关系给弄混了。

最早把这一层关系讲清楚的人,倒不是训诂学家,而是报人叶灵凤。

1953年,叶灵凤在香港《大公报》副刊开设《太平山方物志》专栏,曾写过一篇〈芋乸芋仔〉说:

「北方人所常吃的芋,颇近于本地的红芽芋仔,通称芋艿。但香港除了红芽芋仔以外,还有白芽芋仔,此外还有槟榔芋和荔浦芋。后两种每个都很大,有时一棵有几斤重。」

可见当时香港人口中把「红芽芋仔」叫成「芋艿」的方式,本身是对较小的芋头的形容。这种称呼能在明清之际的屈大均《广东新语》中找到几乎一样的描述。其卷二十七《草语》说:

「广芋之美者,首黄芋,次白芋,次红牙芋,皆小。惟南芋大,南芋色紫生沙甚可食,而白者尤良。芋大者魁,小者奶。奶赘魁上下四旁,大小如乳,奶者乳也,魁亦曰毑。」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句。所谓「毑」,即今粤语所写之「乸」字,本是雌性、母体的称呼,像方言中的鸡乸、牛乸都是此类。因此所谓「魁亦曰毑」,就是把《汉书》里的「芋魁」——最大的母芋块茎,称作「芋乸」。

而「芋奶」正好与之相对。

屈大均说:「奶赘魁上下四旁,大小如乳。」这里的「奶」并不是母义,而是乳义。那些围绕在母芋四周孳乳、又形如乳的小芋头才是「芋奶」。

叶灵凤对此解释得更为明白:

「本地人称大芋头为芋乸,这个名称虽与上海人的芋艿发音相近,其实意义却不同。芋乸乃是指大的芋母。上海人所说的芋艿,『艿』字是『奶』之讹,这是本地人所说的芋仔。芋仔是附在芋乸上的。」

至此便可看出,粤语地区的「芋乸」与吴语地区的「芋奶(艿)」其实分工十分明确:前者指母芋,后者指子芋。

这一点,躬身农圃的黄省曾自然没有疑问,粤人屈大均自然没有疑问,久居闽地的施鸿保自然也没有疑问。绕来绕去,问题只出在俞樾那段顺手写下的解释上。

俞樾见方言中「奶」有母义,便推论「芋奶」应当是大芋头,于是将原本属于两套系统的称呼混在了一起。结果附生于母芋四周的小芋头,反倒被解释成了母体。

以至于一个「芋奶」,竟牵出吴、闽、粤三地不同的方言习惯,也让几百年来的种芋家说,平添了几分公案意味。

附:袁枚《随园诗话》载桐城土俗呼「叔叔」为「椒椒」:
「其时族弟曾敞编修,乡试分房,有叔某为大兴县丞,遵例迎送。榜后,门生有献狐裘二袭者。映沙赋诗嘲之云: 『恩旨分房第一遭,马前迎送有椒椒。』」

《说文》云:「汝南名收芋为叔。」原来连「叔叔」二字,也曾与芋头沾亲带故。顺手记下,聊备异闻。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