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创始人致歉##世界杯#
从法律层面说,任何人,任何公司,都有权起诉侵权或疑似侵权的任何人或店,哪怕后者是弱者,这并不违法。
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和企业的权利。不该因此被网暴。
因为他们只是起诉了,而不是直接店大欺客了。起诉不代表能赢。
输赢要靠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弱者输,大家觉得不公平,可以呼吁修改法律,也可以给这些弱者捐款,而不是直接禁止对方起诉。
当然,我觉得那个小店确实没有故意侵权的故意,所以法院判决的话,很可能不会输。
但遇见小面本身也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他们也有权起诉。败诉了,也正常,也不代表他们是坏人。
大家不知道,因为商标,无数大公司,损失有多惨重。
不少上市公司,在国外没及时注册商标,被恶意抢注,然后产品卖到国外,就得给商标持有人分成。每年损失都上千万。
在国内被抢注,不得不花大价钱买回来的,也很多。
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现象,很多公司一开始就会尽量多注册。
也为了避免被侵权,就会委托某些律所帮他们处理这些侵权事件。
只是上市公司起诉小店,确实在舆论上,容易引发恶评。
所以,创始人当众致歉,还无偿赠予这个商标,还结束了和外包律所的合作。我觉得够意思了。他原本可以不赠予这个商标的,但显然是面对舆论,他以此作为道歉的诚意了。而不是出于法律的义务。
我想为他说一句话,就是起诉这个小店,未必是创始人的主观意思,更可能是外包的律所自己的行为。
因为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我也见过这类事情,都是律师为了赚钱,就疯狂起诉,而委托方,可能都不知情。
不过看评论,创始人当众致歉后,大众并不买账,还是觉得他欺负弱者。还是不依不饶,暴露了对“强者必须让步”的不合理期待。
这可能就是互联网的特点,普遍同情弱者,因此苛责强者。大家更重视道德,而并不是以法律为准绳。
这让相对强势的创始人就很难办。
像现在这样看起来很有诚意的道歉和赠予,会被认为高高在上。
如果强硬继续起诉,会更被喷死。
而如果自己也卖惨,表示自己也不容易呢?
一会让大家觉得假、觉得装;二会让大家觉得实力不行,不能合作。
所以,怎么做好像都不好办。
这或许正是当下互联网舆论的困局:法律讲证据,道德讲立场。一旦站在了“强者”的位置,似乎就自动失去了喊冤的权利。
创始人的这一步退让,换来的若只有得寸进尺,那将来又有谁敢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下,真心实意地低头呢?
一个成熟的社会,应当容得下合法的维权,也应当容得下真诚的道歉。否则,下次被舆论裹挟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舆论与法治的边界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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