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专栏
26-06-15 15:50

浙江淳安国道劳务队遭“背锅式”处罚:被栽赃的非法占地,消失的黑胶泥真相
2022年,乔先生带领的劳务队,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富山村神岭坞,承接G330国道项目的黄土倾倒作业,本是一场经村委会同意、旨在改善被污染土地的合规施工。谁也未曾想到,两年后,这场施工会被定性为“非法占用农用地”,而乔先生与另一位年过六旬的工友,竟沦为了他人违法行为的“背锅侠”。
一场经村集体同意的“土地改良”施工
2022年,G330国道项目推进过程中,乔先生的劳务队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指定土石方堆放地点,却为了工程进度,经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富山村委会反复协商,最终确定将倾倒地点设在神岭坞。彼时,这片土地早已被长期倾倒的黑色胶泥严重污染,胶泥深度最深可达十余米,土地完全丧失了耕种功能。村委会提出,国道施工产生的黄土可对这片被污染的土地进行土质改良,黄土本身属于种植土,更利于后续农作物生长。同时,劳务队也承诺对土地上的青苗损失予以补偿。
基于村委会的明确指引和村民的一致同意,乔先生的劳务队于2022年6月11日起开始倾倒黄土。需要明确的是,施工期间现场并未修建排水沟,整改作业是后续另行开展。完成黄土倾倒工作后,劳务队便撤离现场返回重庆。彼时的他们以为,这只是工程中的一个常规环节,从未想过这场合规施工会埋下日后的祸根。
村民举报牵出的“黑幕”,最终却让外地人背锅
事情的转折,始于2024年初。富山村村民方某向淳安县相关部门举报村主任方某平涉嫌严重破坏农用地、收受外地渣土并收受贿赂。举报直指,方某平长期违法收纳汇通砂石场老板江某等人倾倒的黑胶泥,持续污染神岭坞的土地。乔先生的劳务队,正是这场举报风暴中的“意外牺牲品”。
直到浙江省杭州市巡视组第七巡视组介入调查,村民方某进行举报,当地相关部门竟将矛头对准了早已撤离现场两年的乔先生劳务队。2024年10月28日,乔先生接到相关电话,通知他到当地协商土地整改事宜。然而,他一到淳安,便被直接带至当地派出所开展询问。
在派出所问询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求乔先生签署认罪认罚通知书以及土地违法面积认定相关文书,乔先生当即明确拒绝,双方就此发生争执。
乔先生劳务队的施工时间,是2022年6月至11月,而村民举报的方某收纳黑胶泥行为,从2017年持续至2024年。乔先生的劳务队倾倒的黄土仅约6000立方米,厚度不足1米,且全部用于改良早已被黑胶泥污染的土地。然而,2024年举报时,神岭坞的土地表面早已被后续倾倒的3米多高的黑胶泥覆盖,乔先生劳务队的黄土被完全掩埋,现场根本看不到任何黄土痕迹。
此后,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对当事人开出数百万元的高额罚单。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司法相关机构在前期核查中已有明确结论,认定施工方涉案行为情节轻微,不存在严重违法后果,不予追究相关责任。司法层面的定性,已经清晰界定了行为的危害性与处置边界。当事人虽签署了认罪认罚文书,但检察机关明确认定案件情节轻微,不予作进一步处理。

自2025年11月起,乔先生先后三次到淳安县相关部门现场举报、八次电话举报,均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复。
乔先生的劳务队,只是G330国道项目的一个分包劳务队伍,既未参与业主单位的合同签订,也未参与项目部的决策,却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在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乔先生的举报,彻查淳安县文昌镇富山村神岭坞土地污染的全部事实,重新审视乔先生一案的处罚决定,还无辜者一个公道。法律的公平正义,不应因地域、身份而有所差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平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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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