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5年分手,她差点“净身出户,没有事实婚姻! #以案说法#
小陈和小林是一对情侣,2019年相识后同居。两人一起租房、养猫、共同还贷买了一辆代步车。小陈家里出了30万首付,小林负责月供。两人还一起攒了20万存款,存在小林的卡里。
2024年,小林提出分手,小陈同意。但财产分割时,小林说:“车在我名下,贷款是我还的,首付是你自愿给的,不退。存款是我卡里的,也不分。”
小陈气不过,起诉到法院,说我们就像是夫妻一样生活5年,除了没领证,和夫妻没区别!应该按照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处理两人的财产。结果法官告诉她:你们没领证,1994年2月1日以后法律就不认“事实婚姻”了。同居期间,谁名下财产归谁,共同出资的按出资比例分,但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
最终判决:车归小林,但需返还小陈30万首付;存款因无法证明各自份额,按一人一半分割。小陈虽然拿回一部分钱,但耗费了一年时间和上万律师费。
⚠️对于取消事实婚姻这个事情其实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
1994年2月1日之后,无论同居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
同居期间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手时,谁名下的归谁,另一方只能通过举证追讨。
同居一方去世,另一方无继承权(除非有遗嘱)。
💡 给年轻人的建议:
恋爱同居可以,大额出资(买房、买车)务必写书面协议、保留转账记录。
想享受法律上的“夫妻权利”,去领证;不想领证,就主动用协议、遗嘱保护自己。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