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风水师-熊神进
26-06-15 15:03 微博认证:拥有心理学硕士、行政管理学士的最年轻玄学家。 头条文章作者

從大體老師深度學習大愛(上)
#澳門民俗文化風水師#
學生從“熊神進學生煙供群”轉來一個留言給我,內容大致說深圳“生命奧秘博物館”的“大體老師”,學生把我在18年前的一篇玄學講座內容整理好,並請我發佈,由於內地平台管制很嚴謹,對於這些倫理性文章是有限制。
我嘗試把當年的講座內容公開,用廣東話方言輕鬆從文化風俗與倫理角度探討大體老師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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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傅、師兄,大家好。我係澳門嘅一位文化民俗風水師。
今日想同大家傾一個幾有趣,同時又令好多人覺得有啲“心驚驚”嘅話題,呢個就係“人體博物館”。聰起尼,呢個名好似冇乜特別,但如果話“人體”即係展出死左D人的標本,大家有d驚嗎?
有人問我:“師傅,呢D標本係咪真㗎?道德上得唔得㗎?啲死人俾人剝光豬擺出嚟睇,係咪好唔尊重啊?又冇燒香又冇超度,係咪唔妥啊?”
放心,師傅今日唔會同你講啲又硬又難明嘅學術嘢。我會用“吹水”嘅方式,由風俗、倫理、文化仲有少少法律角度,同你拆解以下六個你最關心嘅問題:
1. 咩係“大體老師”?
2. 呢類展覽國際上合唔合法?
3. 仲有咩國家有類似展覽?
4. 點知啲遺體捐贈者係自願㗎?
5. 風水上話“入土為安”,但外國教堂成日擺骨頭出嚟睇,點分析?
6. 如果唔講道德,淨係為咗醫學科學,點解要剝光豬公開展覽?
準備好未?我哋開始講故仔。
一、先講解:邊個係“大體老師”?
首先解釋咩係“大體老師”。
所謂“大體老師”,其實係醫學界解剖學上對遺體捐贈者嘅尊稱。中國台灣佛學大師當年有個講法,認為遺體捐贈者係 “化無用為大用” 。
其實點解叫“大體”呢?醫學上面好多課程係以形態為主,主要分為肉眼可見嘅人體器官——呢個叫做“大體結構”;同埋肉眼無法分辨、需要借助顯微鏡先睇到嘅形態——呢個叫做“顯微結構”。所以“大體老師”就係用自己嘅身體嚟教授人體結構知識嘅無言老師。
換句話講,大體老師係用自己嘅身體,教醫學生或者公眾認識人體結構。佢哋唔係普通嘅“死屍”,而係一個有貢獻、值得尊重嘅 “無言良師” 。呢個稱呼本身就代表咗醫學界對遺體捐贈者嘅特殊敬意——捐贈者以特殊形式,為醫學、科學或者社會健康事業貢獻價值。
二、呢類展覽係咪合法?有咩國際法依據?
我知道大家最擔心嘅係:將人體標本當展品公開賣票睇,國際上究竟得唔得?有冇法律規管?
答案係:係全球存在嘅、有國際倫理標準約束嘅特殊活動。 雖然而家冇一條叫“世界遺體展覽公約”嘅單一國際條約,但國際專業組織有非常清晰嘅倫理指引,佢哋嘅權威性喺業界等同“國際法”。
呢個組織叫做 “國際解剖學家協會聯合會” ,英文簡稱 IFAA。佢哋係解剖學領域最高權威嘅國際組織,發表過好多倫理指引文件,包括2012年發佈嘅《人體與組織用於解剖檢查之捐贈與使用良好實踐建議》,以及2018年專門針對商業人體塑化展覽嘅倫理立場文件。
IFAA嘅倫理委員會其實對呢類商業展覽有非常強烈嘅倫理擔憂,認為“任何公眾展示人體遺骸前,都必須充分解決所有倫理問題”。佢哋提出咗七大核心審視問題,包括:捐贈者有冇書面知情同意、程序是否透明、有冇商業化問題、目的係教育定係獵奇、捐贈者隱私是否受尊重、遺體尊嚴是否被保持等等。
至於德國“人體世界”(BODY WORLDS)展覽就比較特別。呢個係全球最大型嘅人體塑化巡迴展,由德國解剖學家馮·哈根斯博士喺1977年發明生物塑化技術,1995年喺日本東京首次展出。雖然國際間對佢哋嘅遺體來源曾經有過爭議,但2014年柏林法院有個重要判決,裁定經塑化技術處理後嘅展品唔受埋葬法限制,容許展覽舉行。
所以,呢類展覽唔可以話係“有國際法明確認可”,但佢哋嘅運作係受到國際專業倫理框架嘅審視同約束,喺部分國家亦獲得當地司法機構嘅許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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