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解这些,你的债权可能就被离婚协议“分”没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通过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移给配偶,造成无力清偿债务的假象,使债权人的胜诉判决沦为一纸空文。然而,离婚协议兼具身份与财产属性,债权人能否直接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上海二中院 为大家解答~ http://t.cn/AXaSzS3F

上海高院
26-06-15 15:00 微博认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