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电视剧(网络剧)行业愈演愈烈的演员署名排序之争,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官博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6月12日向会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此举旨在从源头破除“撕番”乱象,引导行业回归艺术创作本位,构建风清气正的文艺生态。
《通知》指出,演员应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将主要精力投入艺术创作,不以署名排序干扰正常创作秩序。
在演员署名规则方面,《通知》明确,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角色性质、戏份体量及实际参与情况,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演员署名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应采用“真名(艺名)”的规范格式,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