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承律师杨志峥
26-06-15 09:35 微博认证: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微博新知博主

#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 28岁男子张某未婚无子女,因病去世时名下还有49万房贷未还清。银行起诉其父母要求还贷,父母当庭表示:放弃继承该房屋。

放弃继承=不用还债,银行就只能自认倒霉?专注处理遗产继承17年了,今天我来把这个案子拆开讲清楚!

父母虽然放弃继承,但不等于不用还债了,遗产必须有人管!这里大家存在一个法律盲区:放弃继承,不等于无人管理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不是“替死者还债”,而是负责处理遗产的清理和分配。他的主要职责包括: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因张某的父母表示放弃继承该房屋,银行申请当地民政局为张某的遗产管理人,那么民政局的任务就是:把张某留下的房子卖掉,用卖房的钱还银行的贷款。举个例子,如果卖房得了60万——还完49万房贷,剩下的11万归国家用于公益;如果只卖了40万——银行自己承担9万损失,民政局不垫一分钱!

想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在实际操作时一定要注意这2点:

1、放弃继承必须书面+彻底。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必须书面+彻底。不仅要书面声明,还要实际放弃对遗产的控制。

如果你书面放弃了,却仍然住在死者的房子里、领了死者的存款、使用了死者的财产,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事实继承”,导致放弃声明失效,到时候该还的债你一分也少不了。

2、要注意60天的时间窗口。

如果准备放弃继承,那么自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60天内要作出书面放弃表示,逾期未作则视为接受继承。

本案中,张某的父母选择了放弃继承,从法律上说没有错——他们不拿儿子的遗产,就不用替儿子还债。但很多人没注意到的是:父母虽然不替儿子还债,但儿子生前买的房子,最终要被拍卖还债了。那或许是老两口辛辛苦苦给儿子攒的婚房,是儿子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这也提醒我们:提前做好财产规划,立好遗嘱,比什么都重要。#律师说法# #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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