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新书速览# 《“企业”的商法意义》
本书聚焦商法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企业”(内地立法和学理中更习惯称之“营业”)。
全书分为两大部分:
◈ 第一部分系统解构“企业”的概念、法律性质与法律构造,在比较法视野下探讨其边界确定问题,以及经营活动相比于其他经济活动的特征。
◈ 第二部分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企业”在商法上的双重意义:其一,“企业”本身可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行为的客体,欧陆各国立法通常为此设置特殊规则;其二,“企业”被视为替代传统“商人”或“商行为”的新商法核心,这一“企业主义”立法模式已在《澳门商法典》《奥地利企业法典》等立法例中得到体现。
作者:马哲,北京大学法学学士(辅修经济学)、澳门大学法学硕士、澳门大学法学博士,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访问学者。现为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葡语国家法的教学和研究,以中文、英文、葡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澳门政府委托课题项目多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