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本小说的结尾是去他家里写完的,这个结尾怎么都想不出来怎么写,于是干脆去了他家里,夜里两点了他去给我煮泡面吃,我就在他客厅里翻他从国外淘回来的一顿书,在里面看到了一本Andywarhol的摄影集,我没想到可以看到他的作品,因为被封禁了很久。
他点了整个屋子的香薰蜡烛,我躺在他家的沙发上一页一页的看,昏黄的灯光里感受到一阵燃烧。
一页一页的烧过去,在ANDY WARHOL的书里,1953年的GAY BAR,人群的接吻只是一种粗糙的线条,寥寥几笔,他没有五官也没有颜色,只是一种模糊又剧烈的概念。他不敢透露肉体的全部,他只截取部分,他截取部分的肉体来表达全部的无法遏制的欲望,然后你突然发现,欲望是看不到的,可是欲望凝结在一双紧扣着的双手上时,你就感受到热。后来人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眼睛,色彩开始鲜艳起来,男人与男人只是在接吻,就有了一万种色彩的版本。他开始拍自己成为酷儿的自画像,1986年,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男人抬着头,大方又确定的吮吸着他人的生殖器,我们开始被看见。
我在那本摄影集里看到了属于我们这个群体的编年史,时间往后走,色彩越发丰富,于是我便书写了那本小说的结局,我杜撰了一个属于主角二人在地下书店发现这本书的空间,他们举着手机的灯光偷偷观看,对话到
“所以时代的车轮向前,我们都会有自己的色彩对吗?”
“我们一定会的。”那是关于那本小说,最后的叙事。
我的葡萄酒其实他给取的名字,小熊形象也是在这样一个点着蜡烛的夜晚,他拿着ipad给我一点点画的,上周接了一个政府的项目要提案,怎么都想不出来,跑到店里问他,他给了我个想法,我的提案终于通过了。
有时候觉得他像我人生寻求的某种答案,只要我去寻找,就一定会存在的答案。我无法抗拒这个答案,也无法书写,只能一次次在得到答案时,惊呼,啊!他就是我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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