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湖南岳阳一名28岁男子去世后留下49万元房贷,其父母依据《民法典》“限定继承”原则放弃继承,法院指定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处置房产偿债,这一判决打破了“父债子还”的传统认知,并在房价下行背景下引发了对“资不抵债”与法律自保的广泛讨论。
发布于 陕西
#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湖南岳阳一名28岁男子去世后留下49万元房贷,其父母依据《民法典》“限定继承”原则放弃继承,法院指定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处置房产偿债,这一判决打破了“父债子还”的传统认知,并在房价下行背景下引发了对“资不抵债”与法律自保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