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手记#昨天物业在电梯间通知9点到11点之间在北庭院分发端午节的彩葫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情,物业也没花几个钱。我出门办事不到10点下楼已经没有了,其实我本来也没想领,但物业工作人员却说"你来晚了",我很不解,也很气愤,这是什么格局?说好的9点到11点呢?瞎说的吗?什么叫晚了?如果真想发就应该给每户门前挂两个葫芦,不是吗?每年交那么多物业费雇这些人员就是来喝业主的血吗?物业属于寄居蟹吗?根本没摆清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业主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吗?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这点都不明白不清楚吗?其他小区交物业费还奖励豆油等物品,你们是吃了排骨都不吐骨头的吗?物业公司本来是应该为业主服务的,什么时候能取缔多余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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