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行驶酿事故 致人受伤负全责[伤心]】5月20日16时39分,娄底双峰县井字镇花桥村花桥街上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周某驾驶轻型多用途货车,从井字镇蒋市村往花山村方向行驶,因占道行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由罗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受伤、两车受损。所幸事发时,罗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保护了头部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周某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没有减速靠右行驶,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罗某无责任。#胡椒蜀黍话交通##一盔一带##湖南交警[超话]# @娄底公安交管 http://t.cn/AXaxNE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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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4 18:07 微博认证: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