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4 17:31 微博认证:超话小主持人(滢滢米的日常超话)

河南濮阳这起“未成年订婚被指强奸”案,判决结果其实很清晰:婚约无效,彩礼返还70%,强奸指控因证据不足不成立。

很多人纠结那30%没退的彩礼是不是“和稀泥”,但更该警惕的是案件背后的逻辑闭环:父母作为监护人,明知女儿未满18岁仍操办订婚、收取近20万彩礼,甚至安排同居。在整个链条里,成年人的算计压过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女孩更像是一个被交易的筹码,而非受法律特殊保护的主体。

法院认定男方明知对方未成年仍订婚同居,存在次要过错,所以扣除部分彩礼;而女方家属违法订立婚约,承担主要责任。这个判决不是在给“骗婚”留口子,而是在厘清民事纠纷中的过错比例。至于强奸指控,法律从不承认“订婚即同意”,但也绝不接受没有事实依据的刑事控告。

比起争论彩礼退多少,我们更该追问:为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的婚约,在现实中还能如此顺畅地走完“订婚-给钱-同居”的流程?当监护人身影缺位,法律的底线该如何托住这些孩子?#男子与未成年少女订婚被指强奸##微博AI创作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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