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顶尖法学院都有“国际刑法”专业,以及最近几年在中国法学院之间已经举办过几届国际刑法模拟法庭比赛。这些人在德国、荷兰、英国、澳大利亚等执行完刑期之后,被遣返回国,可以再接着受审,对其在中国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和第十条,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即使已在外国受过刑罚,中国司法机关仍有权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 。国外服刑完毕不代表国内自动结案。若罪行严重(如法定最高刑超过3年),国内司法机关通常会重新审理,仅将国外已服刑期作为量刑时的从宽情节。国外已执行的刑期不一定能直接1:1折抵国内刑期。除非有特定的国际条约、司法协助协定或针对特定案件(如电信诈骗)的司法解释明确支持,否则需由国内法院酌情决定 。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