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贷44万给公司买奥迪2月后被开# #律师说法#
最近遇到一个零首付买车的事情。买家以零首付购买一辆汽车,约定购车后按月还贷款。汽车交付后,买家只开了两个月就卖给了第三人,没办过户。第三人又抵押给另一个人,这个人收到车后失踪,车也找不到了。当时签贷款合同的人是买家找的朋友,于是这个朋友现在只能还贷款,否则涉嫌合同诈骗。
在这个案件里,汽车交付仅仅两个月,公司就将车辆出租给案外人,而案外人又进行了抵押,这似乎也是个套路。员工出钱买车,公司具有占有目的,为了掩盖这个目的出借车辆,并由租车的人对外抵押。漂亮!
建议这个员工及时采取行动,不要被套路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