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检察
26-06-14 10:30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

#闻韶检声#【用人单位能拿股权抵工资和补偿金吗?法院判了】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用股权折抵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样的协议有效吗?@上海虹口法院 认为,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本案中,公司用以折抵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属非上市公司股权,存在价值难以确定、兑现困难等固有风险。该约定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最终,该院判决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http://t.cn/AXXpNM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