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思考为什么人类会因为喜欢一个物种,从而讨厌它们的捕食者?
动物,不是人。人有规则有制度,动物世界只有生存游戏,上位者捕杀下位者是天经地义。本来自然界这一套规则已经运行了不知多久多久,但是因为人类才破坏了其中的稳定性,最有罪恶的应该是人类,而不是某一个物种。
而在人类中,那些最破坏了链条的人更是罪加一等,我对这种人向来是嗤之以鼻,深恶痛绝的。
但是又因为某个人属于人类的一员,因为人有感情和价值观,因为人有主观能动性,所以当某个人出于对同类不负责行为的补偿而做出保护自然界的行为时,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智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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