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的故事】
北京有个姑娘,28岁,独女。爹妈前脚后脚都走了,给她留了一套1400万的学区房。
姑娘忍着伤心料理完后事,想去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结果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一句话把她打懵了:“你这房子有继承争议,过不了户。”
她当场傻了:我是独生女啊,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早都不在了,哪来的争议?
过了几天,她两个叔叔、一个姑姑一块儿上门了……
原来房子写的是她爸的名字。她爸去世的时候,她奶奶还在世。在法律上,奶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份儿。后来奶奶也走了,奶奶那份儿就转给了她的几个子女——也就是她爸、两个叔叔、一个姑姑。她爸不在了,就由她代替她爸继承那一小份。
叔叔姑姑开口就要分走75%的份额,折合1050万。
姑娘气得不行:这房子是我爸妈省吃俭用一辈子攒下的,是我唯一的念想,你们怎么下得去手?
谈不拢,最后打官司。
法院一算账: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她爸其实只占1/2的份额算遗产。她爸走的时候,她、她妈、她奶奶三个人平分这1/2,每人占整个房子的1/6。
后来她奶奶走了,奶奶那1/6再分给她奶奶的四个孩子——她爸和叔叔姑姑们。每人拿1/4,折合整个房子的1/24。她爸那份由姑娘顶替继承。
所以叔叔姑姑三个人,每个人能拿1/24,加起来是12.5%,约175万。
最后法院判房子归姑娘,但她得补给叔叔姑姑一共175万。
原本是一家亲戚,闹成这样,挺唏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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