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名不叫巴豆
26-06-13 19:45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大咖(卢昱晓超话)

严正声明

近期本人发现,http://t.cn/AXatrlSN用户,未经本人授权许可,擅自转载本人独立拍摄的《何不同舟渡》剧组实拍素材,自行加以主观解读,编造不实言论引导舆论,刻意曲解原图本意,恶意带节奏传播不实揣测,该行为已经严重侵犯本人的著作权,并造成不良舆论误导,损害本人合法权益。
现就该项侵权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严正声明如下:

一、侵权行为对应的法律定性

1. 著作权侵权层面:案涉剧组照片由本人实地拍摄完成,本人为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他人未经本人许可,擅自复制、公开发布本人拍摄的原图,属于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本人有权追究此类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 名誉权层面:本人拍摄的剧照仅为客观纪实素材,本身不存在额外引申含义。相关用户刻意歪曲照片内容,捏造虚假揣测,误导公众形成错误看法,降低外界对本人的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捏造、歪曲事实损害他人社会评价,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随意篡改素材本意、编造流言扩散传播,明确构成名誉侵权,权利人可以主张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该歪曲造谣行为,已经造成公众误解,致使本人社会评价受损,已构成名誉侵权。

二、正式维权要求

本人现要求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账号履行下述全部义务:

1. 即刻删除所有转发、引用本人原创剧组剧照的帖子、图片以及相关评论内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本人拍摄素材。

2. 删除全部借剧照编造谣言、曲解拍摄本意产生的不实内容,终止一切形式的二次传播、舆论发散。

3. 在实施侵权行为的原账号置顶发布正式致歉声明,澄清由不实解读产生的虚假信息,致歉文稿须经本人核验确认,置顶展示时长不得少于7天。

4. 主动采取对应举措,彻底消除不实谣言所带来的全部负面舆论影响。

三、法律责任保留

本人已完整留存原图原文件、对方发布内容、传播数据、时间节点、互动数据等全部侵权证据。若相关主体拒不整改,持续实施侵权行为,本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应条款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平台投诉、发送律师函、提起民事诉讼等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索要经济损失赔偿、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取证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特此声明。
2026年6月13日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