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徐汇教育对男幼师溺亡一事的回应,想了两个小时,要不要发一篇微博。
还是下决心发,因为作为公关,我深知“人命关天”的事,单位不能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这个回应等于在说,幼儿园没有一切责任,男幼师闲得没事自杀了。
这种情况存在吗?
存在,那得找到其它的很大的诱因,男幼师的情感出了大问题,财务出了大问题,或者家人出了大问题。
否则,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选择自杀呢?
这在情感上和逻辑上都难以服众,尽显冷漠!
一篇公关稿的成立首先要想清楚,它要达到什么目的?社会上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倾向是什么?事实,是否支撑回应,事实的逻辑是否能让网友信服?
我一直很喜欢一句话:“虽然我没有错,但我有责任。”
作为幼儿园或许没有什么明显的错误,但是有责任去关注老师的心理状态吗?老师在轻生前是不是有一些信号,园长忽视了。
把这个责任承担起来,就不用关评论了。
有时候觉得也挺荒诞的:做教育的人,想教会孩子们独立自主,为自己负责。真的轮到他,他想的是退缩。
这是幼儿园多好的一次教育孩子们的机会,教孩子们如何告别,哀悼,重建。
可惜,变成了逃避……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