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我爱过又离开的人的势,不是不懂得善用人脉,而是对“曾经之爱”的尊重。对过去那个虽年轻但真挚的自己的尊重。
从爱到不爱,并非只有伤痛,还有思忖万千后的理性和神明的指引,教你放手、让你转身。
俗世之利固然重要,不过放弃一条便利得护之道。
即使并未老死不相往来、甚而盼对方能好的,也不必再多言一个字。因为爱过,回不到俗世的八面玲珑且愿相帮。
多做些什么,都是对自己爱过的狗尾续貂,更何况是为了得利或借势。
当然,也有实际上老死不相往来的,那是公开发过“XX既断、生死无尤”的,便“驷马难追”吧。那是我尽完所有的力,没有丁点儿遗憾,完整了自己对爱的信念,也完完全全地彻底转身。没有必要也不愿意再跟“人生习题出卷者”有纠葛。属于“义不再,情乃绝”,属于人生价值观的决裂与割席。属于自愿放弃盟约,回到清净完整的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之中。
说到底,人一生完成的是对自我价值的实现、完整和修炼。人和人太不相同。找到同类,找到支持系统。随心前行。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