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来不及研究A股实行了多年的全套转融通、融券设计的全部细则条款,只研究了很小的一部分,就发现了几处致命的问题,我说这套设计是错乱的,有扎实的事实依据。借券还钱不配套还钱的时候出借券源強制注销则事实上构成股票的二次发行(印假股票),这个问题我已发了几十个帖子来讨论,这里不重复了。再比如战略配售限售股的出借规定则是一种典型的逻辑错乱!既然是限售股,持有人在锁定期限内不能卖,借给别人,他可以卖,这是什么混帐逻辑!这套转融通、融券的设计,我研究完之后,准备作为一个反面案例,发表长篇学术论文。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