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火遮眼》,是个很值得用来反思的案例。
1、人不可以单独存在,当我们说独秀的时候,独秀是一个对比的概念,只有在他人衬托之下,一个人才能建立起自己的特质。当国内上映版本把一个人的戏份删减之后,另一个人反而无法成立了。故事写人,写的是人际关系。只有配角好,主角才能好,也是同样的道理,双雄戏更是如此,人是需要相互成全的。在现实里,人不可以工具化别人,写作里对待角色也一样。
2、文戏和武戏原本是不分家的。过去经常举的例子是金庸小说,动作设计往往是文戏的一部分,人物选择什么样的武器、动作,为什么那般施展动作,跟人物的性格和品德是有莫大关系。动作戏应该属于文戏里最高级的部分。在一个电影里,如果所有人都在好凶斗狠,这些人物的性格便是没有区别的。
3、类型元素要把握一个度,一旦超越了那个度,类型就会变得非常奇怪,大概率会触及创作伦理问题。其中,当动作超出物理规律之外,人物就成了超级英雄,在做凡人做不到的事,那么他们的遭遇就很难让凡人们移情了。
4、过度追求动作戏,有点儿像一个公司、一个社会过度追求生产效率。最终,它呈现的现状注定是非人化的、反人性的。一旦是反人性的,那么很大概率没有办法做到商业上想要的下沉。
5、即使现实里发生了很多可怕的事,从我个人来讲,我也倾向于认为,人的人性深处是反暴力的。我更期待那些杀戮和血腥的东西发生在异形身上,而不是人类自己。
当然,每个人心里可能都有暴力因子需要释放,但至少在影院里,作为观众的我们是孤独的,一个孤独的人看到暴力发生时,并不希望那些事降临到自己头上。因此,像岩永这样的角色,只有身在某个纵容暴力的结构里时才能成立,现实也是一样。
6、我觉得本片需要有个提示:有大量镜头不适合18岁以下人群观看。
2.5
#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影节微博特邀体验官#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