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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讲记--一切法的相是假立的,不是真实的,因此而有离言自性【208】
玅境长老
地三、离言法性(分三科)
玄一、理成(分三科)
黄一、征
【以何道理应知诸法离言自性?】
这是第三科,解释"离言自性"。分三科,第一科"理成",就是离言法性的道理的成立。这一科又分三科,第一科是" 征 "。
"以何道理应知诸法离言自性",根据什么样的道理我们会同意一切法有离言自性呢?这是问。下边第二科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显自"。又分两科,第一科是"相非有性"。
黄二、释(分二科)
宇一、显自(分二科)
宙一、相非有性
【谓一切法假立自相,】
前边说一切法离言自性,这是标宗,下边解释它的理由。本来在我们凡夫的世界,或者佛陀来到人间说法,都是有言说的。为什么忽然间说离言自性呢?现在这里说"相非有性"。
"谓一切法假立自相",我们有言说,也是有因缘的;就是现前的一切的事物,它本身是有体相的,因为有体相,我们就会有种种言说。但是现在说,这一切法的相是假立的,不是真实的,因此而有离言自性。
--敬录自法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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