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心1000
26-06-13 10:15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于正[超话]##江苏文投 白鹿##白鹿母校发文# http://t.cn/AXaqEsRI 路人客观说一下:关于江苏文投、白鹿的谣言真的太离谱了

作为一个稍微懂一点国企规则和网络法律的普通网友,实在看不下去最近网上传的那些离谱黑料,简单客观、不带粉籍的澄清一下,也顺便给大家科普一下,别再被无脑谣言带节奏了。

最近很多人跟风传:“江苏文投高层挪用国资给白鹿铺路”“有不正当关系”,说实话,稍微动点脑子就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完全是无常识、无依据的造谣。

首先说最基础的国企常识。
江苏文投是江苏省直管省属国企,是正经国资单位,不是私人小公司。
国企的钱是国家国资,不是哪个老板、哪个高层的私人钱,高层只是打工管理者,根本没有资格私自支配大额投资。

但凡了解国企流程的都知道,影视剧千万级投资属于重大项目,是标准的三重一大事项。
必须走:党委前置审核→多部门风控→董事会集体投票→上报省国资委审批。
一整套流程层层把关、全员表决,领导只有一票,根本不存在某个人私自拍板、私自挪用资源、单独给艺人开后门的可能。

真要是能随便挪用国资私相授受,那是国有资产流失、滥用职权,是直接要被纪检查办、负刑事责任的重罪,根本不可能明目张胆拿来给艺人“铺路”。

再说合作本身,完全是正常商业选择。
白鹿这几年的剧,收视、底盘、路人盘、播出数据一直很稳,是市场认可度非常高的女演员。
国企投项目,首要目的是保本、盈利、稳口碑,只会选数据稳、不出错、能扛剧的演员。
是项目选合适的演员,不是所谓“资源硬塞、特殊关系换戏”,纯粹是商业合作逻辑,被恶意抹黑成权色交易,真的很离谱也很过分。

最后真心给跟风造谣、传谣的人普个法,网络造谣真的不是随便说说没事,全部都有法律代价,普通人也一样要担责:

1. 民事责任(所有人都跑不掉)
根据民法典,每个人都有名誉权。
捏造谣言抹黑、造黄谣、传不正当关系,属于明确的侵权。
当事人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删帖、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记录会一直留在司法档案里。

2. 行政责任(哪怕没闹大都要留案底)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轻则罚款、警告,重则拘留5-10天,属于违法记录,是会存档的。

3. 刑事责任(够量直接判刑留案底)
诽谤罪是真的会判刑的:
单条谣言浏览超5000、转发超500,或者严重影响他人名誉生活,
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最高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不要觉得匿名、随口一句八卦无所谓,现在网络全部留痕,IP、实名都能查到,
造谣一时嘴快,代价是自己一辈子的案底、政审、征信、就业全部受影响。

作为路人真的想说:
不了解国企制度、不了解行业合作,可以沉默,可以不懂就查,
但凭空编权色交易、国资挪用的恶意黄谣黑料,已经不是吃瓜,是纯粹的恶意抹黑和违法行为。

白鹿拍戏兢兢业业,靠作品和数据拿资源,凭实力拍戏,不该被这种无底线谣言造谣污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吃瓜要有度,发言要有底线。
不信谣、不传谣,尊重演员的付出,也尊重法律,别让自己的随口跟风,变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错事。@白鹿my @于正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