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农商行因贷款“三查”不审慎等被罚52万元
6月10日,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陕西子洲农商行)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贷款“三查”不审慎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罚款52万元。同时,陕西子洲农商行、6陕西子洲农商行大理路支行、陕西子洲农商行颐和支行的相关责任人苗某、吴某、李某因对贷款“三查”不审慎负有责任,均被给予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子洲农商行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前身为子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0年6月1日成立,2013年7月30日改制为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占军。
据官微披露,2025年末,子洲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525179.9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26244.99万元,资本净额30238.10万元。子洲农商行股本金总额为15000万股,股权性质均为投资股。其中企业法人股27户5332万股,占总股本的35.55%;自然人股528户7641.55万股,占比50.94%;职工股174户2026.45万股,占总股本的13.51%。1951年12月,陕西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长安县稻地江村信用社组建成立。
2004年8月,作为全国首批8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由省内农村信用社入股设立,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陕西农信全省实行两级法人管理架构。省联社机关内设20个部门,在除西安市以外的9个设区市设立9个审计中心,管理服务91家县级法人机构,其中农商行51家、农信社38家、农合行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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