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为原告方陈刚的委托代理人,在法院打了一场漂亮的官司。这场官司是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已结束,心中感慨良多,此案从事实梳理到法律适用可谓干净利落,我们对判决结果充满信心和期待。被告向陈刚借款10万元,亲手书写的借条要素齐全,姓名、标的、借款金额一应俱全,法律效力毋庸置疑,关键还在于双方后续的微信聊天记录将利息约定补强得无可辩驳,2026年2月10日下午3点12分陈刚连发三条信息追认借款事实,被告回复“知道了”,次日10点45分陈刚又连发四条信息,最后确认月息1分,被告再回“我知道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对于己不利事实的承认可直接作为免证事实,这两组聊天截图就是铁证。利息计算亦清晰,本金尚欠5.1万元,借款满10年,月息1分即年利率12%,总利息达6.12万元,本息合计11.22万元,原告的全部诉求均具法律依据。庭审中我方证据链完整,借条、微信记录环环相扣,法官对事实部分未提出任何疑问,被告方无正当理由缺席,放弃了抗辩权。我方在代理词中精准援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则,将每一处法律漏洞堵死。这场官司从取证到开庭历时数月,今日走出法庭时,陈刚紧握我的手,我告诉他公正判决值得期待,我们完全有信心期待圆满的结果。整理卷宗时再复盘,二个关键点缺一不可:一是借款本金和微信交流构成铁的证据链,二是法律条款引用直击要害。归途中我的当事人不断的感谢,我的内心充满喜悦。法律人的价值正是在于用确凿的事实与严密的逻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今日无憾,静待公平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http://t.cn/AXabZe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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