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学校末位淘汰拒赔被法院驳回#】 近日,湖南沅江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学校以教师小胡考核排名倒数第三、符合内部“末位淘汰”约定为由,不续签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金。小胡认为学校违法,仲裁委裁定学校赔付5万余元补偿。但学校方不服结果,反倒把老师告上法庭,要求不用给钱。法院判定,“末位淘汰”只是内部横向对比结果,不等于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就算员工确实履职不达标,解聘也照样要付补偿金。合同到期单位不愿续约,依法必须发放补偿。最终判决学校支付5万余元,二审双方协商调解,最终赔付4万余元。#记录人间烟火# http://t.cn/AXaZym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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