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用撕番了##演员署名新规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演员署名新规核心要求可总结为三点:
1. 头衔与排序规则:演员署名仅限“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按法定姓氏笔画由少到多排序;须使用法定姓名,艺名需以“真名(艺名)”格式标注,特殊情形可书面备案。
2. 署名形式统一:片头只列“领衔主演”和“特别出演”(后者≤10人),片尾列全部演员,每类内部均按笔画排序并标注;所有宣传物料(海报、预告片、通稿等)须与片头规则一致。
3. 监督与处罚:执行不到位将视情节采取行业内通报、纳入风险提示或报主管部门处理。 #演员表不让单独用艺名了#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