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大交通】吕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吕梁市区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深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吕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6月19日起,正式启用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全天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记录取证工作,并依法实施处罚。
二、设备抓拍点位
1、滨河南路:
滨河南路与龙凤南大街交叉口、滨河南路与兴隆街交叉口、滨河南路与建设街交叉口、滨河南路与五一街交叉口、滨河南路与前进南街交叉口、滨河南路与庆瑞路交叉口、滨河南路与沙会则桥交叉口。
2,滨河北路
滨河北路与龙凤北大街交叉口、滨河北路与凤山路交叉口、滨河北路与石洲桥交叉口、滨河北路与前进北街交叉口、滨河北路与高崖湾桥交叉口、滨河北路与沙会则桥交叉口。
三、重点抓拍违法行为
1、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2、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3、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4、逆向行驶;
5、违法载人(超员);
6、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7、其他依法应予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吕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深化非机动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违法抓拍,劝导查处工作,全力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理念,骑行非机动车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象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违法抓拍,劝导查处工作,全力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理念,骑行非机动车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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