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车润海
26-06-12 17: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经典真题26解题思路

甲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为转移财产,与朋友乙伪造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的借款合同,让乙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人丙得知后申请参加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该借款合同属于甲、乙恶意伪造。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20-5,法/单、2020-15,非/单)

A. 伪证罪

B. 妨害作证罪

C. 虚假诉讼罪

D. 扰乱法庭秩序罪

【答案】C

【题眼】“伪造…借款合同”;“提起诉讼”。

【解析】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决战考研#

A项,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案发生在民事诉讼领域,且甲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资格,故不构成伪证罪。A项不当选。

B项,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甲并未阻止证人作证,也未指使他人作伪证,故不构成妨害作证罪。B项不当选。

C项,甲、乙恶意伪造借款合同,由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故甲、乙的行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罪的共同犯罪。C项当选。

D项,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本案中,甲并未实施上述行为,故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D项不当选。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