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洛汐[超话]# 🌙#周洛汐全能ace#
早上在看到主打歌英文版作词是我女一个人独立创作的,真的又惊喜又欣慰。周洛汐完全慕强批天菜好吧!!
下午摸鱼的时候大概研究了一下两个版本的歌词,因为既然英文版是A一手包揽,那么从两个版本歌词之间得出的结论是完全能够适用在她一个人身上的,而我研究歌词只想探究一个问题——周洛汐独立作词的含金量到底如何。
这里首先引入一个问题,既:主打歌是先有中文版歌词还是英文版歌词?
如果是先有中文版,而英文版歌词只是仿照中文版歌词去进行一次”翻译”和“二创”的话,那么无疑这个作词的含金量是“贬值”的。
但在我看了这两个版本的歌词后,我发现这两个版本除了采用了相同的副歌和相同的结构框架之外,它们并不是翻译关系,甚至不是改编关系,而是独立创作。它们完全是两首写作逻辑不同、采用意象不同、表达方式也不同的独立歌词。
那么既然如此,中英版本到底是哪个先有的已经完全不重要了。至于原因,我们不从整篇歌词出发,而是就举里面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英文版歌词里的“jump”,在中文版歌词里对应的是“匠”,这两个词汇的含义完全不同,所以也是可以表明这两首歌是在【表达主题一致】的基础上【歌词是完全独立】的。但很有趣的点是,这两个词汇读起来很明显是非常相似的。至于我为什么要把这一点单独提出来说,首先我们来做个假设:
1、如果是先有中文版本。
那么就意味着她在创作英文版时,她特意根据“匠”的读音找了一个发音相似的英文词“jump”。
首先这种“跨语种的谐音梗”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创作方式,因为这样会使无论听众先听到的是英文版还是中文版,但在两个版本都听完以后都会在脑中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听觉记忆,从而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两个歌曲版本的互文性和传播力。这点非常厉害,因为这已经超越了简单的写词能力,而是一种双语声音设计的稀缺能力。创作者遍地都是,但能跨语言去进行谐音设计并且让两个版本都自然成立的非常少。
其次来说,其实如果只是找一个与“匠”发音相似的英文词语并不难,难的是“匠”与“jump”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这意味着她一开始就放弃了对中文版进行“翻译”和“二创”的这种更加【省力】的方式,而是给了自己一个更大的挑战——在英文歌词自然嵌入旋律的同时,歌词整体也要符合中文版的表达主题。她拒绝翻译中文版,同样也没有被中文版所限制,而是在表达主题一致的基础上从头到尾写了一首新歌。
说到这里,我感觉这个和洛汐小时候的梦想——绘画这件事有点像。
不管画没画过,我们也都能理解:对一个有绘画基础的人来说,单纯地根据原画去临摹一张图,难度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但如果是根据原画,但要用自己的技法去画一副全新的作品,难度是往上翻了数倍的。就这首歌而言,这首先就需要她对“传扬皮影戏”这件事有着独属于自己的见解和呼之欲出的表达欲,其次需要她完全掌握中文版歌词的创作技法和精髓,了解里面每一句话是怎么来的,其中的创作思维和逻辑全部清晰可见并融会贯通才能做到。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先有中再有英”的创作过程,甚至比完全从无到有写一首歌的创作更难。
2、如果是先有英文版本。
假设是先有英文版本再有中文版本,那么其中的含金量更是无需多说了。这表明主打歌她是源头,主打歌中文版是在她创作的基础上做的“本地化”。简单粗暴地说就是:她写歌的节奏、结构、情绪走向是被认可的,她在创作中所呈现出的能力是能够让专业的中文作词老师愿意为她“服务”的。
但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她在主打歌里独立作词的含金量都是所有创作形式里最高的。作为整张专辑里最重要的歌曲,这无疑是对她的【创作能力】和【歌词审美】以及【思想内核】的三重纬度信任。
而从公司让她参与整张专辑的作词、包办主打歌英文版歌词、参与作曲的情况来看,这已经不是公司象征性地“给她一点创作空间”,而是对她的创作能力已经给予了实质性认可。
公司愿意把专辑里这么多重要的部分让她一个人完成,这说明公司认定她在创作上具备不可替代的能力,并且愿意让她以创作者的身份面向市场。这不是【给她一个机会试试】,而是【这个位置本身就是她的】。
一句话来说就是——
不是周洛汐向公司【争取】创作机会,而是公司【需要】周洛汐的创作能力。
想起两年前刚成年的稚嫩小孩,到现在短短两年就已经独当一面的小大人,真的很感慨。
继续写下去吧周洛汐,假以时日,你有潜力成为这一代年轻偶像里中英文创作的代表人物。
发布于 甘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