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极目新闻
#杀妻凶手称想活着为岳父母尽孝#
东莞杀妻案二审引争议 凶手当庭翻供辩称“想活着为岳父母尽孝”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广东东莞“丈夫杀害欲离婚妻子案”于6月11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被告人杨某东当庭否认故意杀人,抛出“想活着为岳父母尽孝”的脱罪说辞,其极端残忍的作案手段与此番言论的强烈反差,引发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广泛质疑。
一、案件回顾:预谋杀人致妻子136处创口
杨某东与被害人陈某琦为大学恋人,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女方因长期不堪忍受其控制欲提出离婚,杨某东曾威胁“不结婚就杀害其家人”。2024年3月8日,杨某东以自杀相威胁约出坚持离婚的妻子,在车内争吵后,先后用砖头砸、驾车撞击,最终在废品站内持刀捅刺。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全身创口达136处,其中胸腹部刺穿伤53处、刀伤86处,伤口集中在杨某东事前搜索的脖子和心脏部位,整个暴力过程仅持续约4分钟。案发前,杨某东曾多次搜索“心脏位置”“刀穿过心脏会死吗”等内容,并购买多把刀具。2025年7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理由为其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二、二审庭审:当庭翻供,“尽孝”说辞引众怒
二审庭审中,杨某东推翻此前供述,否认故意杀人,辩称案发时“精神状态异常”,并提出重新鉴定精神状态的请求。当被问及为何逃跑后未自杀时,他称“想活着为岳父母尽孝”,此言论令旁听席上的被害人母亲当场情绪失控,大喊“永远不会原谅”。被害人家属及舆论普遍认为,该说辞不仅毫无忏悔之意,更是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
三、核心争议:抑郁症能否成为“免死牌”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杨某东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辩方依据一审鉴定意见,主张其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而检方提交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复函明确指出,“抑郁发作”属于心境障碍,不伴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不符合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定义,且若无现实感情纠纷,抑郁情绪通常只会导致自伤自杀,不会引发他杀行为。
庭审中,杨某东的言行逻辑也被多方质疑:他一方面主张自己无刑事责任能力,另一方面在庭审中自我辩解时逻辑清晰,且案发前曾正常驾车百余公里无违章,大学老师与公司领导均证实其平时精神状态正常。代理律师当庭反问“手头有刀还需要逃跑自杀吗?”时,杨某东当场发笑,无法自圆其说。
四、舆论反响:质疑脱罪策略,呼吁严惩凶手
主流舆论普遍认为,杨某东的“尽孝”言论并非真心忏悔,而是为规避死刑的脱罪策略。有评论指出,他“不是知道错了,他是怕了”,其极端残忍的作案手段、事前预谋及事后逃跑行为,已充分证明其具备完整的认知与控制能力,不应以抑郁症为由减免刑罚。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当庭宣判,被害人家属表示将继续争取案件发回重审或重新鉴定,希望司法机关能严惩凶手,维护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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