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行政回老家工作后遭百万索赔#
网友有句话说得很对。
给钱就占公司,没给钱就占员工,这就是很清楚的界线。
都知道有竞业协议的这个说法,企业就是为了防止员工离职后去竞争对手那边,更怕会影响到自己的核心利益。
很多大厂都这么干,也能理解企业的初衷。但关键就是员工跟企业签署的这个协议,是否都是双方认可的?
再有,员工辞职以后,是不是真的去了相关的竞争对手那边?
如果没有的情况下,那企业就没办法用协议约束人。
如果情况属实,员工确实去了竞争对手那边,但原单位并没有正常支付竞业协议的钱,那这事情就是不对等的。
条款写的很清楚,也要看双方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说谁索赔,谁就是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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