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子系谱
26-06-12 11:31

“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约翰·洛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少了“神圣”俩字多了“合法的”三字)。//@霹雳之声:曾经一个同事,祖辈经商积攒半条胡同房产。上世纪50年代被充公,全家被轰到青海,三十年后随着环境放松才得以回京,最终要回三间平房……他们是不幸的,或许又是幸运的,至少在那些岁月里没有伤及人口,其他被划有阶级成份群体是否都这么幸运呢?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