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26-06-12 11:27 微博认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信贷#【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消费信贷产品的运营主体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周某以贷款套现的方式向李某提供借款,双方之间形成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属无效,李某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昌平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周某39710.6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