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以下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现予以公告作废。 发布于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