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野获编》八卦过正统年间,刑部侍郎齐韶犯罪被杀,深层原因是他强娶了落选后妃的史氏,而英宗其实对这个史氏还在念念不忘,怀恨在心,所以加罪处死了他。但是野获编没解释为啥英宗看上了史氏却没留她为后妃,我当时心想莫非太后不满意?今天看到周思兼文集有一篇《书张御史事》,其中写到传主张春弹劾齐韶的时候,抓住了他强娶史氏的把柄,倒叙提到英宗当初为啥没选史氏,居然是嫌弃人家姓不好:“史氏初与后妃之选,英庙欲立为后,既而疑其姓,谓朱与史婚非雅,遂赏表里还之。”“朱史”联姻不雅,是怕被臣民嘲笑“猪屎”吗,年轻的英宗还想得挺多的[笑cry]
但是当皇帝的看上候选女子,不立后其实也可以纳妃嘛。英宗是正统七年大婚的,到正统十三年才由张春的揭发而知道史氏下落,可见非但当时没想要留为妃嫔,后来也并没有打算再找进宫,那么这个意思,就是放她自由婚嫁了。不过婚嫁只该嫁为百姓的正妻,如果被官员纳妾,那这个官员就过于僭越了(野获编和明实录都说是逼为妻,张春则说是妾,我觉得为妾的说法比较合理)。当然,我还脑洞了一个言情逻辑:英宗想着这姑娘做小可惜了,不如多情一下,让她回去自己嫁人,做正室去吧。结果却被个老登强取豪夺,朕都没舍得让她为妃,一个侍郎倒逼她为妾!不能忍![允悲]王振很懂英宗,他本来和齐韶有勾结,想袒护他的,张春把这个罪名列给他看,王振读了都说:“齐韶犯了别的事我都能有办法,这事我可没法救他了!”所以齐韶到底被斩首了。
【原文】《万历野获编》:刑部侍郎齐韶之斩西市也,时为正统十三年之七月初旬,罪既不蔽其辜,节次亦非其候,天下至今冤之。盖事涉王振并其侄二人,故激上怒,有此异常处分。然中尚有隐情也,据锦衣指挥马顺谳词,谓百户史宣女,已被上选召,受赐归。韶托兵部侍郎徐琦、驸马都尉赵辉,逼取为妻,已而琦、辉二臣自输为齐韶逼取选余女子,则齐韶又何辞以解?盖上大婚时,选妃自内廷退出者,本上所属意。时圣眷未忘,宜其掇祸之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