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6月16日开庭 家属坚持求判死刑 嫌犯一审获死缓后上诉
极目新闻6月11日讯(记者 谢茂)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王紫雅遇害案迎来关键进展。6月11日,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确认,该案二审将于6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一审中,被告人梁某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梁某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案件回顾:家门口无端滋扰引发致命冲突
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命案,27岁海归女子王紫雅在自家门口被同小区35岁住户梁某滢持刀捅刺致死。
据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日13时许,梁某滢在小区内无故滋扰住户,持续敲击王紫雅家门并在门口吐痰。王紫雅通过猫眼察觉异常后,联系母亲王女士,由母亲通知小区保安到场处置 。保安到场劝离时,王紫雅打开房门与梁某滢发生争吵,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
冲突过程中,梁某滢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对王紫雅左胸部、头面部等部位连续捅刺10刀。王紫雅倒地后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显示,王紫雅系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致左肺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一审判决:嫌犯患精神分裂症 获刑死缓
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核心依据为司法鉴定意见: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对自身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梁某滢当庭否认患有精神疾病,并在一审庭审后更换辩护律师。
二审焦点:家属坚持死刑 关键证据待重鉴
一审判决后,被害人母亲王女士不服,曾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未获支持。被告人梁某滢亦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
王女士明确表示,二审诉求不变,坚持要求判处梁某滢死刑。为强化诉求,家属已聘请精神病学专家作为法律顾问,重点对一审精神鉴定结论提出质疑,认为其“逻辑矛盾、依据不足”。
代理律师闻红艳透露,二审前已向法院申请对关键证据重新鉴定,若鉴定结果有变,或将改变案件事实认定 。此外,6月12日将先行召开庭前会议,梳理争议焦点与庭审细节 。
家属心声:一年多煎熬 只为讨回公道
“女儿走了一年多,我每天都在煎熬里过。”谈及此案,王女士悲痛难抑。她表示,梁某滢案发前多次在小区持刀游荡、滋扰邻里,行为具有明显预谋性,并非突发精神病失控。
“我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王女士称,二审庭审她将全程参与,“我要让女儿在天上看到,妈妈没有放弃她。”
目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上诉,将于6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头条新闻工作室[超话]##二审##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生活手记# http://t.cn/RvQwjr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