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
26-06-11 20:36 微博认证:第一财经日报官方微博

【#120万基金转换后亏损超70万#,#用户产品转换后亏损银行被判赔7成#】一笔120万元的基金投资,在产品转换后亏损超过70万元,最终让银行承担了七成的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近日披露的一起基金销售纠纷显示,一名65岁投资者尚某在银行工作人员操作下,将原本持有的中风险基金转换为更高风险产品,最终亏损超过70万元。法院认定银行未重新履行风险测评、风险提示、风险确认及录音录像等适当性义务,判决其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在基金、理财等资管产品销售过程中,投资亏损并不必然意味着“买者自负”,金融机构是否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正成为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随着《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26年2月正式实施,适当性管理正在从监管要求加速转化为司法责任。对于银行等代销机构而言,销售行为不仅面临市场风险,更开始面临越来越实质性的法律追责风险。http://t.cn/AXaw5Q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