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案从网络大量进入普通人的视野,对人们认识这一新的司法现象,降低这种罪的敏感度和无害化是好事。
大家应该认识到现阶段司法对QJ案件极低的认定标准已经不符合八大重罪的特征了,甚至有些律师已经公开抵制代理QJ案辩护了。
在贞操观念淡化,两性关系开放的今天,办案人员以传统的“女孩子不会用自己的清白污蔑别人”或“两人交往程度不深,没有发生关系的感情基础”等过时经验和司法惯性,不经物理验证和逻辑合理性分析,无底线采信女方单方口供,对这样违背法律公平正义的认定标准和对男性权利的极度蔑视我们要摒弃。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