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火爆北京高校圈、凭借“鹅腿”圈粉无数的网红摊主“鹅腿阿姨”近日彻底翻车,当事人承认十余年来仅初期售卖过两个月真鹅腿,后续长期用鸭腿冒充鹅腿对外售卖,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法律角度深度解读
1. 以鸭充鹅,明确构成消费欺诈
经营者有如实告知商品原料、品类的法定义务。“鹅腿阿姨”长期依托“鹅腿阿姨”这一商业名号引流,对外默认售卖鹅腿,却隐瞒实际食材为鸭腿的关键信息,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单笔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2. 食品食材/标签造假,面临多重行政处罚
该行为属于典型的“以假充真”,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可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货值1万元以上,处以货值5-10倍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吊销经营资质。若经核查,其累计销售金额超5万元,还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刑事追责。若网传肉质发绿属实,还可能触及食品安全相关其它刑事条款。
3. “名叫A卖B”,法律不认可“俗称免责”
“鹅腿阿姨”辩称名号只是多年习惯称呼,该说法无法作为违法免责理由。该名号已成为其核心商业标识,摊主主动借助该名号线上建群、线下售卖、打造人设牟利,并非被动接受外号。长期刻意不澄清食材差异,主观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故意,虚假宣传的定性不受“民间俗称”影响。
4. 消费者退款与维权实操指南
所有已购买的消费者均有权要求全额退款。维权步骤:
①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包括支付凭证、团购群聊天记录、食材实物、照片视频等;
②通过12315热线、12315线上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③多名消费者可联合主张三倍赔偿;
④若食用后出现肠胃不适等健康问题,可额外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5. 网红摊位无监管“特权”,需适用更严格监管
网红流动食品摊位、社群团购摊位并非监管盲区,和普通餐饮商户适用同一套食品安全法规,不存在“流量越大监管越松”的情况。监管部门需重点核查网红摊贩的食品经营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加大食材抽检、突击检查频次,杜绝网红摊贩依托流量游走在法律红线边缘。
🛒消费监督角度延伸思考
1. 北京多款网红名吃曾被打假
北京多地网红街边小吃、外卖餐饮均曝出掺假问题。此前朝阳区曾查处多家烧烤店,商家宣称“纯羊肉”,实际掺入鸭肉、猪肉等食材,最终涉事商户被处罚,部分涉案人员被刑事立案。高校、商圈周边网红小吃,一直是食品掺假、缺斤短两问题的高发区域。
2. 网红食品爆火后频频翻车的核心原因
一是流量至上挤压品控底线,多数网红摊主、品牌将成本和精力投入人设打造、话题营销,忽视食材品质与食品安全;二是逐利心态驱使违规操作,为压缩成本、赚取高额差价,不惜以低价原料冒充高价食材;三是监管存在滞后性,部分流动网红摊位、私域社群售卖模式,增加了日常监管难度,给违规行为留下空间。
3. 为何我们总忍不住“慕名而去”?
一方面这类街边网红小吃绑定了校园情怀、市井烟火气,情感滤镜拉高了消费者期待;另一方面从众心理助推打卡热潮,口碑传播让大家慕名消费。很多消费者因“情怀”放松对食材、卫生的警惕,也让部分商家利用这份信任突破诚信底线。
诚信是经营的立身之本,流量与情怀永远不能凌驾于法律和食品安全之上。也提醒大家,面对网红美食理性打卡,遇到消费侵权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守护自己“舌尖上的安全”!
#鹅腿阿姨 塌房##律师说法##法学生回应将集体起诉鹅腿阿姨#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