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aaKK
26-06-11 16:06 微博认证:音乐博主

哇去……哎哟老子看的鬼火冒

原告:
起诉状才刚提交了5个月。
现在要求终结这个案件,这合适吗?

被告:
本案涉及专属合同的本案诉讼、禁令,再加上闵熙珍的相关诉讼,都是关联案件。所以说只有6个月?这已经是超过2年的案件了。
更何况,当要求原告提交举证计划时,原告方的律师团全员辞任了。 ​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