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勇老师您好,最近我遇到一个比较焦虑的事,2025年12月19号晚上六点多在南京钟灵地铁站附近,我驾驶的自购网约车(半年)与一位女生驾驶的小车(极氪001,新车,不满一个月)发生了碰擦事故,我全责,在定完责任后,联系了我的交强险(人保),因为对方车辆是有车衣,对方提出要求赔偿她全车车衣费用,这个费用可以走保险吗!
我的商业险安诚第一位定损员没同意她的要求(她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她全车车衣费用),闹的有点不愉快,她拖了两天,我再三跟她联系后她才重新联系了其他定损员对她的车子进行了定损,因为我需要根据她的定损额(如果超的不是很多我自己付现金给对方)来决定我要不要动用商业险
现在对方起诉到法院,根据她提前给法院的极氪4s店维修明细发票,我发现了两个问题:保险公司核定的右前后门钣金和油漆维修,在她的维修发票中没有该维修明细,此外,发票中出现了不属于此次事故中发生的前保油漆维修费用。最后我还想问一下,对方提出这个车辆贬值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