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天空1DrKw
26-06-11 15:33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对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细化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九条。适用,但仅限国企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不适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对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细化补充。 ​

发布于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