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最狠的一个人,是我们小区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因为停车位和几个年轻人起了冲突。
被打了两拳后,他不吵也不躲,转身慢慢走向自己车里,所有人都以为他认怂了。几个年轻人吹着口哨,嘲笑他“老东西怂包”。旁边围观的人也摇头,觉得这大叔太窝囊。大叔走到自己那辆不起眼的旧大众旁,打开后备箱。他没有拿出棍棒或刀具,而是拎出一个工具箱,又从副驾拿出一本蓝色文件夹。
接着,他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张律师,我被人打了,你来一趟。对,就在小区地面停车场,我已经调好了行车记录。”
挂了电话,大叔转身走回来,脸上甚至还带着一点微笑。他对那几个年轻人说:“你们刚才打我那两拳,我车上的前后双录都拍清楚了。我今年五十六岁,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两拳打在面部,鼻骨骨折的可能性很大——你们猜,轻伤二级要判几年?”
年轻人愣住了。其中一个想骂人,却被同伴拉住。
大叔不紧不慢地打电话叫了120,又报了警。等救护车和警车都到了,他才捂着鼻子坐进救护车——鼻骨果然骨折了。临走前,他对民警说:“我不接受调解,不谅解,要求做伤情鉴定。我的律师会全权代理。”
后来小区里传开了:那辆旧大众里常年装着一套完整的取证设备,前后左右四个摄像头。大叔年轻时做过企业法务,退休后专门研究过人身损害维权。他的工具箱里不是扳手,而是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和打印好的授权委托书。当天晚上,他就住进了VIP病房,每天的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清清楚楚地列在表格上。
三个年轻人当天就被刑事拘留。他们的父母拎着东西上门求和解,大叔的门始终没开。律师只转达了一句话:“让他们学点法。”
半年后,判决下来:三人犯故意伤害罪,主犯有期徒刑一年,从犯各八个月,缓刑两年,附带民事赔偿四十七万。这笔钱刚好够大叔换一辆更好的车。
小区里从此没人敢乱占他的车位。有人问他为什么当时不还手,他笑笑说:“打架是最蠢的事。真正狠的人,从不动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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