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肖维茨的成长路径来看,是否娴熟使用职场套路没有决定意义,否则德肖维茨活不过3集。
德肖维茨多次写到他这个布鲁克林乡下人与哈佛以及华尔街WASP精英圈子格格不入。
除了坚决拒绝周六工作,他还不懂礼仪规矩。被带去高级餐厅吃饭,想到自己领带是新买的,德肖维茨把餐巾围在脖子上,被同伴嘲笑这里不是理发店。
在哈佛教书时很勤奋,每天早晨来的很早,.......就占了停车场1号位,这个位置是留给院长大人的。
德肖维茨还给脸不要脸(不是)。在给戈德堡大法官做助理期间,有一次大法官在家里办逾越节家宴,邀请的都是华盛顿的政要名流。大法官体贴德肖维茨只能吃洁食,特意自掏腰包找了一家极其昂贵的高级洁食外卖商承包宴会饮食。也就是说,来赴宴的大佬全都陪着德肖维茨吃犹太洁食。
然而就在宴会开始之前,德肖维茨的母亲突然严令他在家过逾越节。德肖维茨秒怂。
你看,小镇做题家+ 短视强势拉后腿老妈,多么熟悉的配方,并没有影响他在职场走那么远。
德肖维茨还很耿直,喜欢当面对抗打脸。有一个很欣赏德肖维茨天赋的教授,警告他说:
法官不习惯被当面顶撞,你在学校里跟教授辩论的那套激进方式在法官那里是行不通的。职场潜规则是,如果你有任何批判性的意见,绝对不要当面批评他们,更绝对不能在其他助理面前批评他们。
基本上,在人情世故层面德肖维茨缺乏基本的同理心和社交分寸,把每一次对话都当成必须分出胜负的法庭辩论。
然而深谙人情世故根本不是职场发展必要条件。钝感力和势在必得重要多了。
#读书少# 《Taking the Stand: My Life in the Law》Alan Dershowitz 自传,徳肖维茨是美国法律大佬,辛普森案律师,极具争议性 的人物#生命力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状态#
发布于 中国香港
